一、靶场申请人资格条件
1、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;
2、具备封闭、独立、安全的营业场所,射击场地内设有布局合理、便于管理的接待区、射击区和枪支弹药保管区等基本区块,并有明显的区块隔离标志和视频监控装置;
3、建有完善的安全保卫组织机构,健全、落实安全保卫责任制;
4、配备相应的具有专业资质的安全管理人员;
5、具备安全可靠的枪支弹药储存条件,并严格落实防盗报警、电子监控等安全措施;
6、建立建全完善的枪支管理各项规章制度;
7、具备可靠的应急措施、安全设施和救护器材;
8、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。
二、需要提交的材料
1、省级农业、公安部门的文件证明;
2、申办《营业性射击场申请报告书》。内容包括:申请单位名称、开办理由、国土资源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(明确占地面积)、区域功能布局、申请配置枪支种类、型号、数量,枪、弹库建设安全评估报告、射击活动方式等相关书面材料;
3、射击场的方位图、平面布局示意图、枪支、弹药库平面布局示意图;
4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、联系电话及属地公安机关政审证明;安全保卫组织机构、从业人员名单及职责,申请单位负责人与所在地公安机关签订治安安全责任书,申请单位负责人与从业人员签订治安安全责任书;
5、健全射击场各项安全管理制度;
6、具备枪支弹药专用运输车辆证明;
7、其他应提供的相关书面资料。
三、程序
1. 到治安支队危品大队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证明材料;
2. 公安机关实地考察;
3. 审核后上报省厅审批。